第十二章 夏日美酒-《美漫世界中的守望者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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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因为那个人吧?
她展颜微笑,不施粉黛的姣好面容不让天生丽质的小妹。
左手松弦,箭靶崩然作响。
正中红心。
加油,宋彩英,要成为更优秀的人啊。你也要拿冠军。
她回望落日,赤红的桓因大神没有落在白头山之后,而是继续跨国大地和大海,在韩国背后的另一个世界升起。
太平世界,环球同此凉热。
曼哈顿岛四面环水,大街规划的横平竖直,凌晨四点钟刚过,殷红的太阳就从天际线上探出头来。在这个匆忙世界上最匆忙的都市,好像白天都比别的地方来得更早一些。
“咱这也算是看过凌晨四点钟太阳的人了,以后必成大器。”沈冲想。他最后一次刷新网页,看见帖子下面出现了一个回复。没有任何留言,只有一个几十兆的压缩包。
下载之后解压缩,里面是詹妮弗·罗兰的通话记录,邮件和几张照片。沈冲将几条可疑的电话号码记录下来,用归属地查询系统一查,几个常联系的号码都来自田纳西州,只有其中一个位于纽约。将这个号码存入手机,标明可疑。沈冲又浏览了詹妮弗·罗兰的邮件。
文字是很奇怪的东西,它与语言不同。沈冲曾经采访过一位伏都教巫师,她认为口接近大脑,语言是思想的表达;但手靠近心,它描述的是灵魂的洞见。许多不想说的话,可以诉诸笔端,许多不敢说的话,可以深埋纸底。文字是提炼过的思想,字斟句酌,无怨无悔。
詹妮弗·罗兰的邮件给家人,给前男友,给南加州大学招生官员,甚至给田纳西州民主党投票委员会,但就是没有一封邮件给任何一个纽约的Ip,她在纽约没有朋友,至少她没有在邮件中提过。纽约像是她的驿站,而不是终点。她在这里短暂的下车休息,没想到却永远长眠于此。
最后是几张照片,那是她还鲜活明亮的样子。穿着简洁的白衬衫和牛仔裤,身后是纽约标志性建筑。帝国大厦、布鲁克林大桥、自由女神。照片里的她干净简洁,一点不像个陪玩女郎。好像是故意要照给什么人看的,告诉他们,我活得很好。
只有一张照片稍稍有些不同,她穿着水手蓝的吊带衫和紧身热裤,阳光从她红色的隙中穿过,将她勾勒成一个美丽的剪影,她瞩目着远方,附近没有什么标志性建筑,只有栏杆和楼厦,最先亮起的霓虹灯在背景中模糊成暧昧的粉红,几个字母虚化拉扯。
这才是她的照片,其他的照片属于她在田纳西州的亲朋。而这张美丽的照片,只属于她自己。
沈冲将照片拖入photoshopcc中,选择锐化工具,一次次电脑处理后,照片中的字母变得稍微清晰可读。
带枪绅士老秀场,皇后区最好的脱衣舞俱乐部,这可不是好女孩该来的地方。
沈冲干净利落地将尾款付清,关上电脑,倒在床上蒙头大睡。
太阳升起又落下,夜晚再次降临。城市的夜晚和乡村不同。乡村的夜晚像涨潮,从地下往天上升;城市的夜晚像下雨,从天上往地下降,而且总也降不下来,如同厚厚的闷热积雨云,让人心里闷。
有人说这是田园牧歌式的可笑幻想,是反工业主义逆流,甚至是卢德主义。
沈冲在《星球日报》的同事,露易丝·莱恩曾经说,明时光机后,应该先把这些怀旧主义者打包送回中世纪,白天吃掺砂砾的面包,晚上抱着绵羊取暖,在寒风瑟瑟的茅草屋里欣赏满天星斗。看到那个时候,你们还有没有闲心感慨。
可惜的是沈冲不在中世纪,而在纽约的夜秀场。面前也不是赤果果的羔羊,而是上身不着寸缕的女郎。
他坐在u型台下,看着金美女在面前晃动胸口,她的丝袜和内裤里塞满绿纸,沈冲往后扬了扬头,躲开过于热情的女人,顺手抽出一美元塞进女孩的丝袜内。女郎诱惑地晃动了两下身躯,摇曳向下一个目标。
除了舞台上表演的脱衣舞女郎之外,俱乐部里还游弋着许多漂亮姑娘,他们有些受雇于酒吧,用来暖场,有些是啤酒女郎,推销各自厂牌的啤酒,还有些是拥有经纪人的陪玩女郎,寻找足够大方的客人。
“第一次来这?你是亚裔还是华人?”一个女人在沈冲身边坐下,黑色的短,有一撮挑染成白色。故意晒成的棕色的皮肤脸上有一点可爱的雀斑。五官很立体,身材很性感。
“你们这里怎么称呼父亲贪污了十亿美元,带着全家跑来的那种中国富二代?”沈冲笑着问。
“级爸爸?或者其他什么来着,看你们在床上的吩咐。”她笑着伸出手,“温妮萨。”
“沈冲。”沈冲和她轻握,温妮萨的手掌并不像她的皮肤看起来那么顺滑,这也是个农家女孩,或者经常握枪,沈冲祈祷不是后者。
“不请我喝一杯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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